// 法官引援《陪審團指引樣本》指出:「你們必須小心區分,甚麼是根據可靠的環境證據,甚麼是揣測而達致的結論。對案件作出揣測,與猜想沒有分別,也等同於沒有充份的證據而憑空捏造一些理論;這是…….不應該做的事。」
穿黑衣,在某一個時間路過某一個公眾地方,不想走向警察,有人認為拿着這些所謂的證據,就可以讓人失去十年人身自由。
這宗案件,讓人見識整個大機器,如何動用無限的資源,把「犯法」的圈劃到有咁闊得咁闊,輾壓了三條生命,也希望把網羅散開,讓你我也畏懼起來。 //
譚蕙芸 - 〔事實與猜想〕... | https://facebook.com/story.php?story_fbid=3245354455552957&id=1435535666534854